信息中心
政策法规
学会资讯
通知公告
科技资讯
学术交流
联系我们
电话:0757-22633282
传真:0757-22633282
邮箱:2898649195@qq.com
邮箱:cehuixuehui@163.com
地址: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中路3号二楼
政策法规
四、佛山市顺德区测绘学会监事制度
发布人:admin 已被浏览 2778


第一条  为规范本会监事管理,依据《广东省行业学会条例》和《佛山市顺德区测绘学会章程》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  本会设立监事四名,监事由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选举产生,监事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,期满可以连选连任。

第三条  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理事不得兼任监事。

第四条  监事列席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议,有权向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议提出质询和建议。监事不参与表决。

第五条 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会章程,接受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领导,切实履行职责。闭会期间,监督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依照法规和章程,行使监督职责,核实参会会员、理事、常务理事资格和有效性,签名确认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会议议题程序和表决的合法有效性。

第六条 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:

(一)向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报告监事年度工作。

(二)监督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的选举、罢免;监督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的决议。

(三)检查学会财务和会计资料,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收、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。

(四)监督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。当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学会利益时,要求其予以纠正,必要时向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或登记管理机关报告。

第七条  召开监事会会议,应有2/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应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。监事会会议纪要,报学会理事会通过后,向全体会员公告。

第八条 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,由理事会解释。

 



佛山市顺德区测绘企业信息网 | 版权所有:佛山市顺德区测绘学会 粤ICP备13049123号 管理
地址: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中路3号二楼 邮编:528000 电话:0757-22633282 传真:0757-22633282 邮箱:2898649195@qq.com
链接: 佛山复印机出租| 肇庆复印机租赁| 佛山贷款| 佛山复印机出租| 清远复印机出租| 蒙特| KT板厂家| 广州工业大风扇| 佛山复印机出租| 佛山筛网厂| 佛山户外显示屏| 佛山筛网| 佛山LED显示屏| 佛山开锁公司| 佛山开锁| 办公屏风厂家| 支持: 永网|